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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您留意】3月纳税申报期限延长!

   

       在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新闻发布会上表示,结合当前疫情防控形势,为进一步支持企业复工复产,税务总局已经决定依法将3月份纳税申报期限向后延长一周。通知如下:



国家税务总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驻各地特派员办事处,局内各单位:

为进一步支持疫情防控和企业复工复产,便利纳税人、扣缴义务人(以下简称纳税人)办理纳税申报事宜,税务总局决定延长2020年3月份纳税申报期限,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对按月申报的纳税人,在全国范围内将纳税申报期限由3月16日延长至3月23日对3月23日仍处于疫情防控一级响应的地区,可再适当延长纳税申报期限,由省税务局依法按规定明确适用范围和截止日期。

二、纳税人受疫情影响,在2020年3月份纳税申报期限内办理申报仍有困难的,可以依法向税务机关申请办理延期申报。

各地税务机关要认真遵照执行,遇到问题请及时向税务总局(征管和科技发展司)报告。

国家税务总局总审计师兼货物和劳务税司司长王道树3日在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新闻发布会上表示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是吸纳就业人员的主力军,也是受疫情影响比较大的群体。“针对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税费减免政策比较多,既有对支持复工复产减征或者免征增值税的政策,湖北是免征,湖北以外的其他地区减按1%征收率征收;又可以享受国家出台的其他针对疫情防控的若干税收优惠政策;还可以继续享受去年以来出台的针对月销售收入在10万元以下的小规模增值税纳税人的免税政策。”王道树说,同时,小微企业和以单位方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还可以享受三项社保费阶段性减免等税费支持政策。

      据王道树介绍,税务部门部署各地税务机关做好“四专”服务,网上有专栏,在税务网站专门设置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服务专栏,让相关的政策措施易于知晓。线上有专席,在12366纳税服务热线设置小微企业专席,畅通线上直连互通渠道。点上有专人,在办税服务厅都设立了咨询台和引导员,为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提供专门的导税服务。事上有专办,税务总局专门设立了小微企业服务处,各地税务服务机关指定专门部门负责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服务工作。

  王道树说,为帮助小微企业解决融资难问题,税务部门在今年开展的“便民办税春风行动”中,将纳入“银税互动”的企业,从纳税信用A级、B级拓展到M级,数量增加了一倍,并且确保疫情期间信息推送、申请受理不中断,努力实现“银税互动”贷款网上一站式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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