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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税的农产品销售发票,是否能抵扣9%的增值税呢?

案例



我是一个生产企业。我五月份绿化厂区从一家苗圃公司购了一批苗。购买价为100万元。我获得了农产品的销售发票。税率栏为“免税”。



我想问一下:此免税农产品销售发票可以抵扣9%的增值税吗?



回答:此免税农产品销售发票可抵扣9%的增值税!

           允许抵扣的进项税= 100万元* 9%= 9万元



会计处理:

借:管理费用-绿植费 91万元

应交税额-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9万元

贷:银行存款 100万元



参考一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简并增值税税率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 37号)

二,购买农产品的纳税人应当按照下列规定抵扣进项税:

(1)除本条第(2)款的规定外,纳税人购买农产品并取得一般纳税人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或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税务,以增值税专用发票或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上注明的增值税额为进项税额;从按照简易计税方法依照3%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的小规模纳税人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以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金额和9%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取得(开具)农产品销售发票或收购发票的,以农产品销售发票或收购发票上注明的农产品买价和9%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



参考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8条,纳税人为购进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支付或负担的增值税为进项税。

可以从销项税中扣除以下进项税:



(1)从卖方获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金额。



(2)从海关取得的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上注明的增值税额。



(3)购买农产品除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或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外,还按农产品购进价格和9%的抵扣率计算进项税。农产品购进发票或销售发票,国务院另有规定的除外。进项税计算公式:

进项税=采购价×扣除率



(4)自境外单位或者个人购进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者境内的不动产,从税务机关或者扣缴义务人取得的代扣代缴税款的完税凭证上注明的增值税额。准予抵扣的项目和扣除率的调整由国务院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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